時間:2008-09-28 來源:武漢網 作者:whw 我要糾錯
一、轉移人員開具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函》
(一)開具條件:
1、有本市江岸、江漢、橋口、武昌、漢陽、青山、洪山或東湖開發(fā)區(qū)城鎮(zhèn)常住戶口
2、男未滿55周歲、女未滿45周歲
3、現(xiàn)與武漢市參保單位存在勞動關系
(二)提供資料:
1、本市城區(qū)戶口原件
2、勞動合同和單位申請轉入報告
3、現(xiàn)武漢市社會保險個人編號
4、1998年以前參加工作人員個人檔案
二、社會保險基金結算程序
(一)轉移人員持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函》到轉移地社保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(xù)
(二)轉移人持戶口原件及轉移地《社會保險基金轉移明細單》到財務窗口辦理基金到帳確認手續(xù)
(三)每月1—22日到市外轉入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結算手續(xù),辦理時應提供資料:
1、單位蓋章《武漢市跨統(tǒng)籌范圍轉移人員接續(xù)社會保險結算表》
2、轉移地《社會保險基金轉移明細單》
業(yè)務咨詢電話:85765410 財務查賬電話:857654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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